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文章摘要
職業病就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衛生部職業病報告數據顯示,塵肺病和急、慢性職業中毒,職業性皮膚病等是我國最嚴重的職業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90號令規定,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屬于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 具有職業衛生相關專業背景的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者具有職業衛生相關專業背景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以下 統稱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并形成是否符合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 準要求的評審意見;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工作,并形成評審意見。